排球红牌(排球裁判在比赛中的“武器”——红黄牌)

排球裁判在比赛中的“兵器”——红黄牌

国际排联为了比赛在公平公安然和谐的气氛下举行,关于球队成员,包含队员,教练和其他随行职员,有一些举动标准。裁判是推断这些举动标准的法官,其手中的红黄牌就是他们的“兵器”,在得当的时分就得派上用场。

不公道或不品德的举动有的比力稍微,这些稍微不端正举动会遭到告诫,有两种:

  1. 外表告诫:裁判起首给予外表告诫,防微杜渐。再次产生晋级为黄牌。
  2. 黄牌告诫:裁判出示黄牌,避免球队成员的进一步不妥举动。再次产生晋级为红牌。

不妥举动会遭到制裁,主要有以下三种:

  1. 粗鲁举动:违反精良礼仪和品德准则体现出不放在眼里傲慢的举动。
  2. 冲撞举动:诋毁或侮辱的言辞或举措。
  3. 侵占举动:肢体打击或试图侵占。

关于这些不妥举动的处分也有三种:

  • 红牌处分:球队成员在该场比赛中的第一次蛮横举动,应判以处分,并输一球。裁判出示红牌。

  • 摈除离场:球队成员的第一次冲撞举动,或两次蛮横举动,被判以摈除下场,没有罚分的处分。裁判在同一手中同时出示黄牌和红牌。被摈除离场的队员,假如正在场上,必要立刻换人,分开园地,到指定的处分区就座。不克不及再到场本局的比赛,但可以到场下一局的比赛。假如教练被摈除,不克不及再指挥本局比赛,下一局可以归来回头。

  • 取消资历:球队成员的第一次侵占举动,或两次冲撞举动,或三次蛮横举动,被判以取消资历,没有罚分处分。裁判一只手出示黄牌,另一只手出示红牌。被取消资历的队员,假如正在场上,必要立刻换人,并分开比赛场馆,不克不及再到场剩余的比赛。假如教练取消资历,就不克不及再指挥本场比赛,并分开比赛场馆。

一切的告诫和制裁都只关于一局部,不是全队,但是整场比赛好效,都必要纪录在册。好比,5号队员在第一局得了黄牌,6号也可以得一张黄牌。但是无论5号照旧6号在任一局再主要遭到黄牌告诫时,就该取得红牌。

仅有主裁判才可以实行告诫和制裁,但是二裁可以要求主裁判对不端正队员或教练出示红黄牌,主裁不应该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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