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白酒酒精度项目不符要求,重庆一白酒酿造坊受处分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办理局克日公布行政处分决定书,綦江区纯酿白酒酿造坊因一批次散装白酒酒精度项目不符要求受到处分。行政处分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2月14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讨院抽检职员依据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办理局下达的《綦江区食品宁静监督抽检职责委托书》,对綦江区纯酿白酒酿造坊消费的的散装白酒(酒精度:52.2%vol,消费日期:2022-10-08)举行抽样并查验。经抽样查验,酒精度项目不切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及产物昭示质量要求,查验结论为不及格。2023年3月17日,我局执法职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讨院出具的查验报告(No:2023-03AP02021)和重庆市食品宁静抽样查验后果关照书(DBJ23500110650830156),并展开反省,经反省,在当事人门市有标称消费日期为2022-10-08的散装白酒现存90L,据当事人报告,该批散装白酒抽检后贩卖了15L,再从库房存放的同批消费日期的散装白酒倒入47L。当事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办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之划定。我局于 2023年4月28日经单位卖力人同意予以备案观察。包办案职员扣问,搜集、安稳干系证据后于2023年5月10日观察落幕。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建立的一局部工商户,在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新村路22号、24号,从事加工、贩卖白酒等策划活动。
2023年2月14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讨院抽检职员依据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办理局下达的《綦江区食品宁静监督抽检职责委托书》,对綦江区纯酿白酒酿造坊消费的的散装白酒(酒精度:52.2%vol,消费日期:2022-10-08)举行抽样,抽样基数为60L,抽取样品2L,此中备样1L,贩卖价:40元/L,付出置办样品费80元。2023年3月15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讨院出具了编号为No:2023-03AP0211查验报告,查验结论为,酒精度项目不切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及产物昭示质量要求,查验结论为不及格。2023年3月17日,我局执法职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讨院出具的查验报告(No:2023-03AP02021)和重庆市食品宁静抽样查验后果关照书(DBJ23500110650830156),并展开反省,经反省,在当事人门市有标称消费日期为2022-10-08的散装白酒现存90L,据当事人报告,该批散装白酒抽检后贩卖了15L,再从库房存放的该批消费日期的散装白酒倒入47L。当事人对查验结论有贰言,于2023年3月20日向我局提交了“食品宁静监督抽检复检哀求书”,提出对本次抽检检测后果存在贰言,哀求复检,我局于2023年3月22日予以受理,并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宁静监督抽检复检哀求受理关照书》,经复检机构重庆海关武艺中央复检,2023年4月11日,重庆海关武艺中央出具了编号为:3523002266查验报告,查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查验,所检项目“酒精度”不切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的要求,检测后果为不及格,2023年4月13日收到该复检报告,并于2023年4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复检报告。
现查明,当事人已贩卖17L涉案批次的散装白酒。因此本案的货值金额(抽检基数确定)为2400元(60L×40元/L),守法所得为680元(17L×40元/L)。
上述内幕,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
第一组:1、当事人的《业务执照》复印件;2、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重庆市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纪录证复印件。
证实:当事人的主体资历。
第二组:1、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讨院出具的《查验报告》1份;2、送达回证1份;3、《重庆市食品宁静抽样查验见告书》1份;4、《食品宁静抽样查验抽样单(非网络)》1份;5、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讨院出具的检测机构及职员资质证实;6、当事人扣问笔录1份。
证实:当事人在消费策划的食品标签上标注虚伪内容的守法内幕。
第三组:1、食品宁静监督抽检复检哀求书1份;2、食品宁静监督抽检复检哀求受理关照书1份;3、关于委托对綦江区纯酿白酒酿造坊消费的散装白酒(备样)举行复检的函1份;4、重庆海关武艺中央出具的查验报告1份;5、重庆海关武艺中央出具的检测机构及职员资质证实。
证实:当事人消费的散装白酒经复检酒精度不及格的内幕。
第四组:1、现场反省笔录1份;2、当事人扣问笔录1份3页。
证实:当事人在消费策划的食品标签上标注虚伪内容的涉案金额、守法所得的认定。
以上证据均颠末出证人的确认。
我局于2023年6月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渝綦江市监罚告(2023)128号《行政处分见告书》”,依法见告当事人已查明的守法内幕和拟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来由、依据,同时见告了当事人依法享有报告、争辩的权益。当事人在法定限期内未提出报告争辩意见。
本局以为:当事人从事食品加工贩卖,应当确保其加工、贩卖的食品是切合国度食品宁静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当事人加工、贩卖的散装白酒,规格型号:散装,酒精度:52.2%vol,消费日期:2022-10-08,经抽样查验,酒精度项目不切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及产物昭示质量要求,查验结论为不及格。其举动违反了《重庆市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办理条例》第十四条:“食品小作坊不得有下列举动:(三)在消费策划的食品标签、标识、分析书上标注虚伪内容大概触及疾病防备、医治功效的内容”的划定。当事人的策划举动,应当依法认定为在消费策划的食品标签上标注虚伪内容的守法举动予以处分。
鉴于当事人守法举动稍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依据市场羁系总局《关于标准市场监督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的引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划定,决定从轻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重庆市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办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划定,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地点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办理部分充公守法所得和守法消费策划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充公用于守法消费策划的东西、装备、质料等物品;对食品小作坊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纪录证,责令食品摊贩中止策划:(二)消费策划无标识的食品大概标识不切合本条例划定的食品”的划定,鉴于当事人守法举动稍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且受疫情影响,策划困难。责令当事人改正守法举动,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分如下:
1、充公守法所得680元;
2、罚款1000元,算计罚没款1680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户名:重庆市财务局,账号:31010601040001763,开户行:农行重庆市分行业务部大溪沟分理处)交纳罚没款,逾期不交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条第一项的划定,本局可以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并将依法哀求人民法院欺压实行。
当事人如对本处分决定不平,可在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忸怩重庆市人民当局哀求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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