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浈江区一水果行贩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物被处分
中国质量讯息网讯 克日,广东省韶关市人民当局网站公布一条处分信息,触及浈江区鲜多多水果行,该水果行贩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物被处分。具体信息如下:
| 行政相对人称呼: | 浈江区鲜多多水果行 |
| 行政相对人种别: | 一局部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工商注册号构造机构代码税务纪录号遗址单位证书号社会构造纪录证号92440204MA55EDCX97 |
| 法人代表姓名: | 曾** |
| 法定代表证人件典范: | |
| 法定代表证人件号码: | |
| 行政处分决定书文号: | 浈新综执处字〔2023〕4号 |
| 守法举动典范: | 贩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物 |
| 守法内幕: | 当事人在2023年1月17日和2023年2月28日以每箱840元(每箱有40包、每包规格为200克)的价格从南昌市新建区如诗食品策划部购入标称消费商为“漳州市顶厨食品仅限公司”厂址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金星路1号漳州市金通达铝业仅限公司22号车间第三层”的手撕风干肉算计26箱,此中五香味11箱、麻辣味6箱、香辣味9箱,安排在其策划场合以每包27元的价格对外贩卖,产物货值金额达28080元。上述产物经漳州市顶厨食品仅限公司判定为假冒其厂名厂址的产物。至2023年3月7日止,除被依法扣押的36包五香味的手撕风干肉外,其他产物已全部对外贩卖终了,获守法贩卖收入27108元。 |
| 处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
| 处分种别: | 罚款;充公守法所得、充公不法财物 |
| 处分内容: | 1.充公守法所得贰万柒仟壹佰零捌元整(27108)上缴国库;2.充公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手撕风干肉36包(规格为200克);3.罚款贰仟(2000)元整上缴国库。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充公守法所得、 充公不法财物的金额: |
2.7108 |
| 暂扣或吊销证照称呼及编号: | 业务执照,编号: |
| 处分决定日期: | 2023/04/19 |
| 公示停止期: | 2024/04/19 |
| 处分布局: | 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当局 |
| 数据泉源单位: | 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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