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天《刑法》第325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第84天《刑法》第325条 不法向他国人出售、赠予宝贵文物罪

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例,将保藏的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概拘役,可以并处分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照前款的划定处分。

释义分析

本条是关于违反文物保护法例,将单位大概一局部保藏的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的犯法及其刑事处分的划定。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不法向他国人出售、赠予宝贵文物的犯法及其刑事处分的划定。本条“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是指国度有关主管部分划定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为了严厉克制具有紧张代价宝贵文物出口,1960年文明部、对外商业部公布了《文物出口判定参考标准》、1989年文明部公布的《文物出境判定办理办法》,此中对不克不及出境的文物作了划定。1960年关于出口文物判定标准对克制出口的文物作了划定。克制出口的文物包含:

(1)1949年从前制造、消费或出书的具有一定汗青、封建和艺术代价的文物、图书,准则上一概克制出口;

(2)反动文物不管年限准则上一概克制出口;

(3)但凡有流出国度奥密,大概歪曲、污蔑中国人民,大概在政治上有不良影响的文物图书一概克制出口;

(4)少数民族的文物,1949年从前制造、消费的暂且一概不出口;

(5)1949年今后,具有高度的政治意义和艺术水平的艺术创作、原稿、手稿等,准则上克制出口。

1989年《文物出境判定办理办法》划定:“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从前和中国、他国制造、消费和出书的陶瓷品、金银器、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种种质料的镌刻品、雕塑品、家具、字画、碑帖、拓片、图书、文献材料、织绣、文明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1949年今后,我国已故近古代出名字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经判定不允许出口的文物均为国度克制出口的文物。

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是指公家保藏文物者、国有单位、非国有单位,违反国度文物保护的有关划定,将保藏的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卖给大概赠予给具有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人。由于一旦将保藏的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卖给或赠予给他国人,在很大水平上就会使该种宝贵文物流失到我国境外,这对我国来讲是一项文明产业的严重丧失。因此,本条对将保藏的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的举动,划定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概拘役,可以并处分金。

本条第二款是关于单位将保藏的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的刑事处分的划定。“单位犯前款罪”,是指国有的和非国有的博物馆、图书馆、怀念馆等单位,将保藏的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违反国度划定擅自卖给或赠予给他国人的举动。单位犯不法向他国人出售、赠予宝贵文物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照第一款的划定处分,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概拘役,可以并处分金。
  这里必要加以分析的是,本法之以是克制单位和人民将保藏的宝贵文物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是由于国度从基本上克制这类宝贵文物出口。如今日益多起来的非国有、一局部的博物馆、怀念馆对所保藏的宝贵文物拥有一切权,依照寻常产业一切权的实际,这些非国有单位大概一局部对本人拥有的宝贵文物是有出售和赠与他人的权益的。但是,宝贵文物不是寻常性的产业,而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度的文明遗产,国度要予以特别保护。同时,依据团结国、封建及文明构造在巴黎经过的《关于克制和避免不法出入口文明产业和不法转让其一切权的办法的条约》划定(我国已于1989年到场该《条约》),宝贵文物属于文明产业。该《条约》对文明产业出口划定,缔约国“应发放得当证件,出口国将在证件中分析有关文明产业的出口以前过同意;除非附有上述出口证件,克制文明产业从本国国土出口”。《条约》对接纳统统伎俩克制和避免不法出入口文明产业和不法转让其一切权作了划定。该《条约》对我国具有束缚力。

构成要件

一、看法及其构成要件

不法向他国人出售、赠予宝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例,将保藏的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的举动。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占的客体是国度对宝贵文物的办理活动,犯法目标是宝贵文物。国度对宝贵文物的办理活动,是指国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各项宝贵文物的保护、办理活动,依据文物保护法的划定,宝贵文物具体包含:具有汗青、艺术、封建代价的古文明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文献材料与实物等等。在具体案件中,举动人所出售或赠予的文物对否属于珍费文物、代价怎样,必要时,应当请有关专家依据国度执法及有关划定举行封建判定。出售或赠予寻常汗青文物出口的,应按私运举动或私运犯法处理,不构本钱罪。

依据我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出境判定办理办法》的划定,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从前中国和他国制造、消费或出书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种种质料的镌刻品、雕塑品、家具、字画、碑帖、拓扯、图书、文献材料、织绣、文明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1994年今后,我国已故出名字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古脊椎生物与前人类化石,都必需举行文物出境判定。文物出境判定,是对申报出境的文物,依据《文物保护法》的划定及国度划定的文物出口界线和判定标准,举行判定、查验,决定其对否能出境。关于克制出境的宝贵文物,大概由国度予以征购,大概由公家保藏,公家也可以将保藏的宝贵文物募捐国度,但不克不及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这将形成宝贵文物的流失,关于国度的文物提高是是不成补偿的丧失,也严峻侵占了我国的文物办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例,将保藏的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的举动。依据文物保护法的划定,一局部保藏的文物可以由文明行政办理部分指定的单位收买,其他任何单位大概一局部不得策划文物收买业务,公家保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擅自卖给他国人。所谓擅自出售,是指将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有偿出卖给他国人。而擅自赠予,则是无价地将宝贵文物的一切权转移给他国人。至于举动人对否已出售、赠予告捷,并不影响本罪建立。比如,在出售历程中即被抓获的,也仍应按本罪处理。宝贵文物的泉源,应是公家保藏的。

依据《文物保护法》第31条第4款的划定,举动人将公家保藏的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擅自出售大概擅自赠予给他国人的,以私运论处,本法将擅自出售或擅自赠予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给他国人的举动,单列一条,独立成罪。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如举动人仅冒犯了此中一个罪名,则以此中的一罪治罪处刑。如举动人同时具有两个举动的,则可以定两个罪名,但不克不及实行数罪并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寻常主体,即凡到达刑事责任年事、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天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条第2款的划定,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臆断要件

本罪在臆断方面体现为存心。即举动人明知是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而擅自出售、赠予给他国人。假如举动人臆断上的确不知是宝贵文物大概被他人诈骗使用,因其臆断上没有犯法的存心,不应按本罪处分。至于举动人擅自出售、赠予给他国人宝贵文物的动机实质是什么,比如是为了出售营利、转赠他人或是本人保藏,关于建立犯法并无影响,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情节予以思索。

认定要义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本罪所说的擅自出售、赠予的文物必需是国度克制出口的文物。假如不是国度克制出口的文物,只是将公家保藏的寻常文物擅自卖给、赠予他国人的,应由国度工商行政办理布局处以罚款,并可充公其文物和不法所得,但不应作为犯法处理。

二、划清本罪与其他罪的界线

划清本罪与私运罪的界线

《刑法》第151条第2款对私运国度克制出口的文物的举动,单独划定为私运文物罪。1997年刑法修订前,关于向他国人出售、赠予国度克制出口的宝贵文物的举动,也是以私运罪论处的。但是今后对这种举动不再实用私运文物罪的划定处分,而应以不法向他国人出售、赠予宝贵文物罪治罪处分假如犯法分子与他国人相勾搭,以出售、赠予为名,行协同私运之实的,则应按私运罪的共犯论处。

量刑标准

依照《刑法》第325条第1款的划定,犯不法向他国人出售、赠予宝贵文物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概拘役,可以并处分金。依照本条第2款的划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照前款的划定处分。

司法布局在实用本条划定处分时应当注意,在对犯法分子实用刑法的同时,对不法出售、赠予的宝贵文物应当予以充公,对不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大概责令退赔。充公的文物和财物,一概上缴国库,不得移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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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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